第二五七章 成长(1/ 2)
高岚爱吃不乃羹,他经常让唐、杨、司马、二吴五人来他家里一起吃。
牛羊猪鹿肉入锅,煮至软骨糯软,便将肉漉去,放入其他的配料和鲜蔬,就成了一桌好菜。
不乃羹据传后来演变成了“火锅”,是高岚在岭南游历时照猫画虎学来的。
岭南湿气太重,需要辣的、烫的东西下嘴,祛湿,解瘴气,这么说来,辣椒是大自然的一种恩赐,而不乃羹则是辣椒和热油的伟大创造。
这是个冬夜,襄阳很冷,司马笙回想起儿时被父亲扔进火中的那身狐裘,——那身狐裘是普通的农民穷其一生都买不起的——他不由得扯了扯身上的华贵衣裳。
“据说越人能用鼻子吃这么烫的羹?”唐觞笑着向高岚确认,他的笑里带着很浓的嘲讽意味。
荆楚和吴越很早以前就是边缘地带的文化,为中原人士所轻,可笑的是,这俩地方的人也互相看不惯彼此。他们的仇恨已莫名其妙而又有迹可循地延续了千年之久。
“我没见过,但他们确实有‘鼻饮’这种说法,”高岚总是有一说一,当然,他也是个聪明的人,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,“我的观点是,有些提神的草药放进清水里泡上半月,他们用鼻子吸此以求清醒罢了,并非是指不乃羹,毕竟,不乃羹用嘴都未免太烫。”
他笑了起来,因为他享受和朋友在一块儿的时光。
他们很久没有六个人聚在一块儿吃顿饭了,多数时候都是匆匆一面便分别,一年半载才有机会碰头,家族里的事务都很繁忙,而他们要逐渐适应这样繁忙的生活,将原本行侠仗义、执剑天涯的梦想埋葬。
吴怅坐在吴惆身边,他们在冬天的肤色白得出奇,如果不刻意蓄须,看起来就像两个女人。
吴怅说:“要不是我知道他们是越人,我甚至还会以为鼻饮是在练习什么神秘的内功呢。”
他喜欢远古时越人那种披发文身的狂放劲,他对野蛮的男人有种奇特的向往,然而他也了解到,自西晋东渡以来,纯种的、野性的越人已基本绝迹。
来自中原的文明有种不可思议的同化能力。
司马笙没有继续“越人”这个话题,他知道目前萧家皇族对于蛮人的政策是团结,所以他绝不会说半句蛮人的坏话,就算他内心有多么看不起那些未开化的野种。他打官腔——那时他还不能熟练地运用类似的腔调——之前要干咳两声:“不论如何,我们总算像小时候那样坐在一起,谈天说地了,来,干一杯。”
在干杯的时候,他从杨淮、吴惆两个人刻意放低杯口的举动中明白,他们已不可能再做到坦诚相待、心照不宣的地步了。他自己也下意识地往下压了压杯沿,直到想起自己是六君子中名气最响的一人时,他才有把杯子平举的勇气。
人总在不知不觉中被他所处的环境改变,无论他承认与否。
唐觞最早放下杯子。他无论做什么都很讲求效率,做什么都透着股雷厉风行的劲儿,可吴怅并不喜欢唐觞,他认为唐觞举手投足间皆是鲁莽,鲁莽的男人往往不可靠。
唐觞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几乎让司马笙投来白眼:“南部捉来的那些奴隶,我想要一半,家里缺人手。”
荆襄一带富庶,当地底层的民众往往可以轻易地自给自足,缺少干苦力卖命的人,所以各大家族会定期去南方,在一些奴隶贩子手里买一些奴隶,甚至那些更大更富有的家族能够直接派人去捉。运气好的话,可以抓到极南之海过来的昆仑奴,通身发黑,身强力壮而又听话,是当奴隶的不二人选。
五大家族在南部确实捉到了这样一群昆仑奴,这次行动是由几位年轻后生所领衔的。
唐家近来的状况确实不好,唐觞这种性格容易树敌,他没有遗传爷爷唐丰低调内敛的性子。
所以唐丰虽退隐前作恶多端,却无人知晓,无人能问罪。
司马笙颇为不满,可说得又很含蓄:“奴隶的分配,还是要请示家父,我想高岚他们也一样。”
高岚听见司马笙喊自己的名字,当然也瞧见了他暗暗使的眼色,他明白司马笙想委婉拒绝唐觞的要求,可他还是对唐觞说:“我可以替家里做主,划给高家的人你可以带走一批。”他笑着补了一句:“毕竟以前你虽然经常欺负我,偷摘的果子却没少分我。”
他们儿时经常偷邻家树上的水果,若是被逮到,要被带至父亲跟前罚跪,所以这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,除了司马笙,所有人都乐此不疲,他们不愁吃喝,可偷尝果子能给他们一种畸形的快感。
司马笙向来很懂得克制,懂得如何少惹麻烦。
他从来没有因为和其他五人胡闹而被罚过,他也从未觉得真正融入过这个圈子。
他不属于任何圈子。
他对高岚此刻的回答很不满,可他脸上没有表现出半点不悦,却像是对高岚的大度赞赏不已:“高家先人高之飞本就是个仗义疏财的人,你承继了他的遗风。”
高岚叹惋般回了句:“我只是觉得,我们六个人总该不分彼此才对。”虽然他自己心里也清楚,这是根本不可能再实现的事情,从他们十八岁成名远游以后,那便只是高岚记忆中和梦里的东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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